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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禁忌十七條要注意

面試2.22W

1. 遲到。

面試禁忌十七條要注意

2. 遲到,還表示原因是僱主給了錯誤的方向。

3. 穿着不整,或者不恰當。

4. 談話時眼睛不看 面試 官。

5. 事前完全不知道公司的任何信息,問:“你們是做什麼業務的?”

6. 回答問題總是用簡短的"yes"和"no"。

7. 沒有把自己的能力和僱主的需要聯繫起來。

8. 回答時缺乏主題,漫無邊際的亂侃。

9. 無精打采,好象對能不能得到工作缺乏熱情。

10.表現出一種不論做什麼都可以,只要有份工作就行的絕望。

11.叫錯對方( 面試 人員)的名字。

12.説以前僱主,同事或公司的壞話。

13.問 面試 官:“我做得如何?你會僱傭我嗎?”

14.當面試官問你有沒有什麼問題時説“沒有”。

15.在面試開始前,要求借用電話,打給現任僱主,一邊咳嗽一邊説自己病了要告假一天。

16.本來約好的來面試時帶一份最新版本的 簡歷 ,以及一份背景證明(REFERENCE)的清單。來到時才説那些背景證明的人都暫時找不到(NOT AVAILABLE)。

17.問及你“你認為五年以後你會是在哪個位置/水平?”時,説“誰知道啊,也許明天我會被一輛公共汽車給撞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