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我國古代離婚制度 唐朝講究好聚好散
在我國古代婚姻結構還不嚴密時,離婚相當自由,所謂“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去”。自周朝開始,夫權制婚姻家庭制度建立起來。在西周至春秋戰國時期,夫權制家庭的基礎並不穩固,如《周易》記載妻子離家出走。秦始皇巡遊時發現男子招贅、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拋棄孩子改嫁的現象,於是才刻石頒令天下維護家庭穩定。到了唐宋時期,夫權意識不斷強化,在相關法律中,女子地位低落,而且妻妾不能擅去其夫,不過在夫逃亡時,可向官府申訴離婚。
古代貴族的離婚,有一定的儀式,《禮記》中記載,不但有夫出妻的儀式,也有妻出夫的儀式,出跟被出的雙方都以謙辭自責。從史料中保存的唐人“放妻書”(離婚證書)看來,當時男女的地位似乎相當平等。“放妻書”內容大體分成三段。第一段重述夫妻緣分,經累劫共修得來,本應如水如魚,同歡終日。接着第二段描寫目前的狀態,由於兩人個性不合,經常衝突,大小不安,六親相怨,實在無法繼續下去了。第三段寫離婚的祝福,既然無法同處,不如“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同時祝福離婚後男女各有前程。在離婚書末尾,有的註明給女方贍養費。而離婚證書都要會聚兩家父母、親戚共同作證。從唐人出具的“放妻書”來看,類似於我們今天所説的“協議離婚”,儘量好聚好散。
我國古代雖然是男權社會,婦女需要“三從四德”,但男子是不可以任意休妻的,因為夫妻的離異同受家族觀念的支配,也為法律所限定,還受到情與理的約束。據《白居易集》記載,妻子給在田裏耕種的丈夫送飯時,路上遇到飢餓的父親,便把飯菜送給父親吃。丈夫在田裏等得飢餓,非常憤怒,執意休妻,妻子不服,於是告到官府。白居易判決時説:“按照婦女的德行標準,妻子理應順夫,然而報答父親恩情乃出於天性。所以,應先將飯給父親吃,丈夫在其後。由於孝親重於事夫,故丈夫終不可休妻。”
由於古時候十分重視社會關係的穩定,離異總不被提倡,所以離婚率是很低的。《易·序卦下》説:“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管子·小匡篇》也有“士三出妻,逐於境外”的條文。東漢的馮衍,年老出妻,遭人批評。宋代以後,士大夫多認為出妻的人沒有品行。至於一般農村,出妻的情形更為少見,這是受到經濟因素的限制,離婚使家內勞動力減少,再娶的負擔也很重。此外,名分觀念也有影響,在“夫妻義重”的普遍想法下,也不敢輕言離婚。由此可知,琴瑟和鳴的婚姻理想,不但表現在婚姻的締結、維持上,也限制了離婚趨勢的發展。
-
魏冉有兒子嗎有妻子嗎 魏冉最後又是怎麼死的
“聞秦之有太后、穰侯、涇陽、華陽、高陵,不聞其有王。夫擅國之謂王,能專利害之謂王,制殺生之威之謂王。今太后擅行不顧,穰侯出使不報,涇陽、華陽擊斷無諱,高陵進退不請。四貴備而國不危者,未之有也。為此四貴者下,下乃所謂無王已。”范雎的一番評論,切中利害,作為四貴之...
-
明朝戚繼光的戚家軍有多厲害?戚家軍有何神威
明朝辰光,戚繼光的兩個兒子和侯繼高一同到東海來打倭寇。戚繼光的大兒子長得高大魁梧,大家叫他大戚;小兒子長得端莊秀麗,人們叫他小戚。兄弟倆殺敵都很驍勇,倭寇一聽到戚家兄弟的名字,就嚇得發抖。一天,小戚帶着部分戰船出海巡邏,碰到了一小股倭寇,小戚把紅旗一揮,戰船...
-
左宗棠的妻子後代都是誰?左宗棠的著作有哪些
説起來,左宗棠和周詒端的婚事,還帶着一點傳奇色彩。據傳左宗棠降世不久,其祖母請來當地著名的算命先生為其批命,算命先生道:此兒乃天上“牽牛星”“投胎下凡”,“日後定合才女美妻”,“不受父蔭,不得母愛”,“須離鄉成家,入贅他鄉”。“只要夫妻配合得宜,卧龍出山,光宗耀祖...
-
大家士族還是草根崛起 諸葛亮背景大揭祕
第一次北伐前夕,諸葛亮給後主劉禪上了一道表文,論述北伐的必要性,便是上學時都要背誦的《出師表》。文章中,他這樣介紹自己身世,“臣本布衣,躬耕於南陽。”布衣就是麻布衣服,古代人對穿衣服有要求,衣服的顏色、材質與社會身份有關。按規定,老百姓不能穿絲綢製品,只能穿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