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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大明於危難的忠臣于謙 要留清白在人間

于謙,祖籍河南省考城縣(今蘭考縣堌陽),1398年出生於浙江錢塘(今杭州),24歲時中進士。宣德五年(1430年)被任命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巡撫河南、山西。

挽救大明於危難的忠臣于謙 要留清白在人間

黃河河務是當時河南地方官的重要職責,于謙在河南巡撫期間對此十分重視。于謙在河南的18年中,黃河在河南境內只潰決3次,而開封附近一次也沒有,當然這和于謙重視堤防,沿堤廣植樹木,加固堤基,加強巡查是分不開的。

當然黃河在開封沒有潰堤並不代表沒有險情。有一年黃河水勢上漲,逼近開封城垣,形勢十分危急,于謙親臨第一線,組織和指揮人民抗洪鬥爭,並把皇帝親賜給他的蟒袍丟到河裏,表示誓死戰勝洪水的決心,終於穩定了人心,戰勝了洪水,保住了開封城池。就在這次大水之後,于謙加緊了開封護城堤的建設和鑄造了一尊鎮河鐵犀。

于謙巡撫河南後,體察民情,在城北人民構築土堤抵禦黃水的基礎上,以工代賑,發動民工和徵調士兵,參加修築開封護城堤的巨大工程。堤從開封城西修起,至城北,再至城東三面,經過正統五年(1440年)那場大水的考驗,于謙對開封護城堤的建設更加重視,城西、城北、城東三面護城堤於正統十一年(1446年)勝利完工,全長20餘公里,堤寬六丈,高兩丈餘。有效地保衞了開封的安全。堤上五里一亭,派有專人看守,護堤巡防。堤兩側則廣植樹木,防止堤土流失。每至春夏季節,林木茂盛,鬱鬱葱葱,形成了一道護城的綠色屏障。

明正統十三年(1448年)黃河在滎陽姚村決口,經中牟、開封城西之杏花營、城東之陳留,向東匯渦河後入淮,這時的開封城處於黃河北岸,城南變成了泛區,連續三年患水。至明景泰二年(1451年)河南巡撫王暹,接續于謙開封護城堤之未竟工程。在開封城南筑護城堤15公里許,東西兩端與原來的護城堤接軌,至此一條周長40公里完整的環行護城堤終於全部完成。

明弘治六年(1493年)黃河主流再次改道,從開封城北10公里左右處向東流去,開封段沿黃河兩岸築起了新的黃河大堤,開封護城堤退居二線。但作為歷史遺蹟,作為城市外圍不多見的護城堤防,仍應受到保護,併發揮其在城市綠化和環境保護中的獨特作用。

開封鎮河鐵犀最初被安放在開封回龍廟裏。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黃河決口,回龍廟被黃河水蕩平,鐵犀深陷泥淖之中。清順治年間被人挖出保存了下來。開封淪陷期間,侵華日軍將鐵犀強行拉至開封城,準備銷燬熔鐵製造軍火,後經鐵犀所在地——鐵牛村村民奮力抗爭,鐵犀方躲過劫難,仍然矗立在鐵牛村邊之堤上。開封鐵牛村的居民儘管與鐵犀世代相守,只叫鐵牛村,而不肯改叫鐵犀村。

于謙在巡撫河南、山西期間的施政方針:主張薄賦安民,寬濟貧寒,在一定程度和範圍內為人民辦了不少好事,他個人重名節守情操,為官清廉,不貪不斂,上不攀附權貴,下不賣官鬻爵,既不請客送禮,更不貪污受賄。在他被調回京,離開河南、山西任所的時候,輕車簡從,兩袖清風。他有一首絕句是這樣寫的:“手帕蘑菇及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另外,他未仕前的一首《石灰吟》“千錘萬擊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更膾炙人口,既可看作是他對自身廉潔奉公的期許。

于謙離汴赴京供職的第二年(正統十四年即1449年)瓦剌入侵,于謙奉命署理兵部,明英宗朱祁鎮御駕親征,土木堡一役,王師50萬人馬全軍覆沒,瓦剌擄帝北去,京師震動。羣議南渡以避其鋒,于謙“定策固守,以社稷安危為己任”,力主另立宣宗子朱祁鈺為景帝(代宗)改元景泰。于謙擢兵部尚書。提督各營軍馬保衞京師,獲大捷,深為帝所倚重。每有賞賜輒不受。辭讓不掉,便封存起來,不敢妄用。其所作所為,被人目為“身系安危,志存宗社,厥功偉矣的一代名臣”。後於謙組織兵力擊退瓦剌,併力勸景帝迎回英宗。景泰八年(1457年)景帝病重。石亨、曹吉祥等發動“奪門之變”,景帝崩。

英宗朱祁鎮復辟,以“謀為不軌,迎立外藩”的罪名處死於謙。同時遇難的還有王文、範廣等人。

謙等“死之日,陰霾四合,天下冤之”。前往于謙府第抄家的官員驚奇的發現,堂堂兵部尚書家裏除了書和日用生活器具以外,竟然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唯有一座正屋被封閉甚固,啟封視之,均是皇上所賜物件,封識記載分明,一絲未動,見者無不淚下。後人評價于謙“有巍巍定難之功;有侃侃立朝之節;有孜孜及民之惠;有徼徼律貪之潔”。確確實實實現了他自己《石灰吟》中所期許的話“要留清白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