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兩面 慈禧與珍妃之間的恩恩怨怨
撇開大的是非,慈禧不失兩大特色:一是才情,詩書畫皆能,書畫有一定的功力,耳熟能詳的“可憐天下父母心”,即出自慈禧為其母的祝壽詩;二是歹毒,對政敵自不必説,即便對侄子光緒帝的嬪妃也痛下殺手。
其實,無論是才情還是歹毒,對慈禧來説都有放大的一面:慈禧的書畫,有不少為繆嘉蕙、屈兆麟代筆;珍妃被慈禧處死,實則咎由自取。
慈禧與珍妃之間的矛盾
慈禧為同治帝生母,同治帝逝後無子,選擇了慈禧的侄子,同時也是其親妹的兒子載湉繼位,是為光緒帝。真正隆重舉行“大婚”之典的,清代帝王中只有順治、康熙、同治、光緒四個,可見慈禧對光緒帝的器重。
光緒帝有三位后妃:隆裕皇后是慈禧弟弟的女兒,“姐妹花”瑾妃、珍妃是户部右侍郎長敍之女,都是慈禧選定的,原無親疏之分。隆裕皇后與珍妃交惡,很好理解。
進一步論就原由,隆裕皇后與慈禧有親緣關係,慈禧與光緒帝也有親緣關係,認為慈禧因為隆裕皇后而惡光緒帝與珍妃,很難解釋,何況慈禧是個“政治家”,“婆婆”計較“兒媳”之間的問題就太簡單了。
慈禧給予珍妃的警告
珍妃讓慈禧生厭,首先在其個性。珍妃與其姐瑾妃,自幼隨伯父長善在廣州長大。長善為兩位侄女選的老師,就是後來的榜眼文廷式,也是後來“帝黨”的重要人物。珍妃早年的生活環境,相對開放,不是隆裕皇后的傳統型。同時,珍妃性格外向,幾乎放誕不羈。珍妃不僅對西洋玩意好奇,還經常着西洋時裝宮中招搖,違反宮禁。有一次,竟着龍袍去唱戲。凡此種種,在當時的環境中,這都不是個人愛好與興趣的事,而是嚴重違反禮制的行為。對珍妃的不軌,慈禧只給予訓戒。後來珍妃讓一個小宦官開照相館,慈禧把這個小宦官當場杖斃。責任在珍妃,慈禧拿奴才開刀,是在給珍妃發警告。
但珍妃在奴才的印象中,卻比慈禧好,因為珍妃經常給他們賞賜。珍妃的正常收入並不高,清朝後妃年俸分為九等,除皇太后特殊外,待遇都比較低:皇后銀1000兩,皇貴妃銀800兩,貴妃銀600兩,妃銀300兩,嬪銀200兩,貴人銀100兩,常在銀50兩,答應銀30兩。珍妃年俸最高時,亦不過300兩銀子。花錢大方,收入不足,珍妃便賣官。
珍妃賣官
胡思敬《國聞備乘》記載:“魯伯陽進四萬金於珍妃,珍妃言於德宗,遂簡放上海道。江督劉坤一知其事,伯陽蒞任不一月,即劾罷之。”珍妃賣官給魯伯陽,掙了一筆大錢,對方出了問題,自己也被人贓俱獲。
光緒二十年(1894年),珍妃又將四川鹽法道的官帽賣給賣給了玉銘。光緒帝召見玉銘時,發現這個人居然是個文盲!珍妃賣官,涉及其堂兄志琮,以及宮中太監多人,這種內外勾結,都是歷朝歷代的大忌。珍妃做事,實在太離譜。較之於生活上的違反禮制,珍妃顯然是在干政了。這個時候,慈禧如果將珍妃殺了,完全是在執行祖宗之法。但是,慈禧震怒之餘,是將太監高萬枝處死,太監永祿、宣五、王長泰、聶德平等數十人斃杖或充軍,有關宮女驅逐出宮。對珍妃“褫衣廷杖”,降為貴人,等於是“行政降級”處理,有大事化小的一面,但讓珍妃就此感激慈禧,那是不太可能的。
緊張的婆媳關係
慈禧與珍妃之間這種緊張的“婆媳關係”,顯然來自珍妃嚴重違反禮制與祖宗之法。另一個重要因素,即所謂“帝黨”“後黨”之間的政治鬥爭。而“帝黨”中的骨幹成員,文廷式是珍妃的老師,志琮是珍妃的堂兄,關係錯綜複雜。慈禧與珍妃之間由“婆媳”演變為政敵,珍妃之死便在情理之中。
1900年,八國聯軍攻進紫禁城,珍妃死亡。末代皇帝溥儀之父載灃認為,珍妃是為避免受辱而主動跳井殉節,《清史稿》採有了這種説法。但諸多回憶錄性質的文字,認為是慈禧下令將珍妃處死。
慈禧與珍妃間的恩怨,就此結束。在清宮戲中,常見的藝術場面,都是極力渲染珍妃的“美”,慈禧的“惡”,而觀眾寧肯娛樂也不肯思索。可見,一個惡貫滿盈的人,要找回自己的公信力有多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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