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 明朝時期的娼妓為何大受歡迎
翻開《金瓶梅》,妓女似乎是無所不在的。西門慶和朋友喝酒玩樂在妓院、過生日在妓院、談生意也在妓院。喜慶時妓女也被請到家裡來彈唱助興。事實上,明朝中葉,經過明初的休養生息之後,民間開始變得富裕,而妓女的增加,也就是其中的一個相隨而生的現象。謝肇在《五雜俎》裡,曾描寫:
今時娼妓滿布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其它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終日倚門賣笑,賣淫為活。生計至此,亦可憐矣。而京師教坊官收其稅錢,謂之脂粉錢。隸郡縣者,則為樂戶……
不但如此,嘉靖到崇楨年間,甚至有人舉辦各種“蓮臺仙會”之類的妓女選美大會,品評名妓,訂定“花榜”,分列次第:女狀元、榜眼、探花……熱鬧的情況一點也不遜於今日的選美或選秀。
同樣是“性工作者”,明代的妓女為什麼如此受到歡迎?在《金瓶梅》第五十八回寫到西門慶過生日,叫來了妓院新秀“鄭愛月”,眾妻妾們好奇地對她的評頭論足時,透露了一些有趣的訊息,我們且看:
潘金蓮且揭起他裙子,撮弄他(鄭愛月)的腳看,說道:“你們這裡邊(妓院)的樣子,只是恁直尖了,不像俺外邊的樣子翹。俺外邊尖底停勻(比例合適),你裡邊的後跟子大。”
月娘向大妗子道:“偏他(潘金蓮)恁(怎麼)好勝,問他怎的!”
一回又取下他頭上金魚撇杖兒來瞧,因問:“你這樣兒是那裡打的?”
鄭愛月兒道:“是俺裡邊銀匠打的。”(第五十八回)
看得出來,鄭愛月身上不管是鞋子、頭飾的款式都比潘金蓮時髦,才會惹來向來對自己“衣Q”品位自負的潘金蓮如此不恥下問。
這點出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原來明代的妓女在許多方面都比家裡的老婆有競爭力。這些競爭力不只表現在容貌、穿著上,更重要的,還表現在文化水平上。以西門慶家為例:大老婆吳月娘雖然出身官宦,卻不認識字。反觀鄭愛月,雖然出身妓院,但由於專業訓練的緣故,她不但能夠彈曲唱詞,還能欣賞詩詞。這不稀奇,明代很多妓女甚至能文能武,還能寫詩跟客人唱和。
在這樣的情況下,明朝很多男人上妓院,與其說去發洩性慾,還不如說是去追逐“浪漫愛”。畢竟他們十幾歲就成婚了,在擁有三妻四妾的情況下,“性”資源並不缺乏。反倒是這些男人娶老婆憑的是媒妁之言,很多人一生是不需要跟自己的老婆談戀愛,也沒有機會談戀愛的。
一方面有“談戀愛”的需求,另一方面則在容貌、才藝、時尚流行上都提供了比家裡的女人更好選擇的情況下,難怪男人對妓院趨之若鶩了。
從某個角度來看,明代妓女的定義和今日妓女的定義是不完全相同。這也是兩者興衰的原因之所繫。一定要換算的話,公式大概是這樣的:
妓女(明)=性工作者+名模+流行歌手+選美佳麗……
明代的娼妓業擁有了那麼多充滿潛力的可能,可是到了今天台灣的公娼,把所有的這些可能一個一個拋棄,只留下了“性”工作,這個最具實用價值、卻也最不值錢的發展方向。難怪要走入偏門。
明代的娼妓之所以有身價,道理和Ipod、LV、Gucci……這些名牌硬是比別人貴是一樣的。從400年來公娼由盛轉衰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美學、風格、文化這些向來被我們的傳統當成是“缺乏實用價值”的觀念,原來也是一種真實得不能再真實的經濟實力。有實用價值固然好,但加上時尚、美學以及文化想象,價值更是得到乘方的效應。少了掌握這些觀念的能力,我們只好一直為這些名牌做代工,賺取微不足道的蠅頭小利。
或許這是閱讀《金瓶梅》中的妓女,難得的一點建設性啟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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