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為什麼不能吃狗肉?北宋一場禁食狗肉風波
很久很久以前中國人的食譜裏就有狗肉,在先秦之時,就將家養的狗分為三類:第一種看家護院,第二種打獵,第三種養着吃肉的。秦漢時期食狗肉風氣大增,狗肉從貴族的食譜擴展至平民的餐桌。劉邦的馬仔樊噲,發跡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為營生,相傳劉邦特別喜歡樊噲烹製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據漢朝人的記述狗肉的品位要高於豬肉,那個時期的狗肉非常珍貴,只有貴族才能吃得起,窮人只能吃豬肉與雞肉。不過到了宋朝時卻不能吃狗肉,這是怎麼回事?
不過隋唐之後,狗肉已經退出漢族人的主要食單,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豬肉與羊肉才是最常見的肉類。這裏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可供人們食用的肉類已經比較豐富,肉豬、肉羊的養殖業得到空前的發展,人們在一般情況下不再需要將狗當成食用動物。二是佛教與道教的倡導,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稱“以犬為地厭,不食之”,受這些宗教思想的影響,人們也自覺不吃或少吃狗肉。
北宋崇寧年間(12世紀初),朝野發生了一場要不要禁止民間食用狗肉的政策爭辯。
話説崇寧初年,有一個叫做範致虛的官員,向宋徽宗提請朝廷取締京師的肉狗屠宰業,其實就是禁止民間食用狗肉。範致虛為什麼要提這個建議呢?原因比較奇葩,“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屬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殺、食用。
宋神宗熙寧年間,蘇軾在徐州任太守,看到地方政府的公宴上常有狗肉這道菜,覺得不可理解,質問為什麼要屠狗設宴。司法官員告訴他:法律並不禁止殺狗。蘇軾又問道,公宴用狗肉,合乎禮制嗎?司法官員説,合乎禮制。並引述《禮記鄉飲酒》的一句話來説明:“烹狗於東方,乃不禁。”實際上,在宋代士大夫家庭的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許擺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請賓客,將被視為不合禮節,不懂禮貌。“狗肉不上席”的説法,便是從宋代開始流行開來的。這裏的席,是指正席,接待賓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餐桌。私人餐桌可以不講究,正式宴席則需要注意禮儀。宋人認為,狗肉屬於賤品,不可登大雅之堂。宋人還常常將屠狗食狗的習慣跟黑社會的生活聯繫在一起。宰殺牛狗吃其肉,成了黑社會生活方式的標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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