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洞房竟與結婚無關只是男歡女愛場所而已
在古代,結婚用的婚房不叫“洞房”,而稱“青廬”。在《世説新語》中有這樣一個小故事,曹操與袁紹年輕的時候,非常要好,經常出去“俠遊”,這樣就免不了做一些惡作劇的事情,有時還會偷雞摸狗。有一天他倆見一對新人結婚,便偷偷地溜進人家的院子,看到新娘貌美,就冒出了個壞主意。突然大喊“抓賊”,把“青廬”裏的人都引了出來,混亂之中把新娘劫走了。
我們姑且不去論證這個故事的真假,但古代人把舉行婚禮的時候臨時搭建的帳篷叫“青廬”,卻是千真萬確的。從東漢至唐初,古人都是在青布搭成的帳篷裏舉行婚禮,“青廬”一般設在住宅西南角的“吉地”上,下轎的新娘從特備的氈席上走過,最後進入青廬。
《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其日牛馬嘶,新婦入青廬。”唐段成式《酉陽雜俎·禮異》:“北朝婚禮,青布幔為屋,在門內外,謂之青廬,於此交拜。”清代蒲松齡《聊齋志異·神女》:“公子辭而出,曰:‘明夜七月初九,新月鈎辰,天孫有少女下嫁,吉期也,可備青廬。’”
古人除把“青廬”作為新人結婚用的婚房外,有時也把結婚稱為“青廬”,這一點,與我們現在用“洞房花燭”指代結婚是一樣的意思。到了近現代,仍有人把“青廬”指代結婚,如郭沫若《卓文君》第二景:“卓翁,你該曉得,司馬長卿名揚四海,如今尚未青廬,假使他能得女公子為他的內助,那豈不是天作之合嗎?”唐代以前的“洞房”一詞又是什麼意思呢?
“洞房”在唐代以前並不是指新婚夫婦的卧房,它是指宮廷中豪華而又幽深的居室。《楚辭·招魂》:“姱容修態,絙洞房些。”司馬相如《長門賦》:“懸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於洞房。”北周時庾信的《三和詠舞》中雖然讓“洞房”與“花燭”攜手了,“洞房花燭明,燕餘雙舞輕”。但這裏的“洞房”依然不是描寫新婚之夜的。
由於唐代的文人騷客多用“洞房”一詞來指代男歡女愛的場所,時間久了,人們便把“洞房”一詞專門指代新婚用的卧房了。劉禹錫《苦雨行》:“洞房有明燭,無乃酣且歌。”顧況《宜城放琴客歌》:“新妍籠裙雲母光,朱弦綠水喧洞房。”
《古今小説·金玉奴棒打薄情郎》:“雙雙拜了天地,又拜了丈人、丈母,然後交拜禮畢,送歸洞房做花燭筵席。”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二幕:“二十年以前,男女總要在入洞房以後,才説到愛情。”還有宋人洪邁在《容齋隨筆》:“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等等,這裏的“洞房”都是新婚夫婦的新房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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