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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門斬首”之謎 執行死刑的地方在哪?

明清時期的影視劇中,我們會經常看到“推出午門斬首”這樣的台詞,也正因為這樣,“午門斬首”也最早為人們熟悉。午門是紫禁城的正門,那麼,明清時代真的有在午門斬首的死刑嗎?

“午門斬首”之謎 執行死刑的地方在哪?

從天安門進入故宮,最先映入眼簾的就是午門。午門是紫禁城的正門,非常雄偉,它由墩台和城樓兩部分構成,平面呈凹字形,形成“闕”和“觀”的規制。墩台用城磚砌築,以石灰、糯米等做膠結材料,中間砌出五個券洞,其中城台正面三個門洞,左右各有一掖門,這種樣式稱為“明三暗五”。文武百官出入左(東)門,宗室王公出入右(西門),兩邊的掖門只在朝會時打開,文武官員分別從東西魚貫而入。中間的門洞當然是皇帝專用的御門,中間鋪有青白石,門洞所對的道路從永定門一直通達鐘樓、鼓樓,恰好是紫禁城的中軸線。除了皇帝,還有兩種人在特定的時候也可以通過。一是皇帝大婚時,正宮皇后的喜轎可從中門入宮;二是太和殿殿試結果公佈出來(稱為傳臚)後,殿試的前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可從中門出宮。

城樓上的正殿,面闊九間(長六十點零五米)、進深五間(寬二十五米),這是宮殿建築的最高形制。古代以陽數為尊,九是陽數之最,五為陽數之中,兩數並用,代表“九五之尊”,只有皇帝才可使用。午門從地面到正樓頂的獸吻,通高三十七點九五米,兩翼的南北兩端各建有四角攢尖的方亭,正殿與四座方亭宛如五峯傑出,錯落有致,所以又稱“五鳳樓”。

午門前是一片寬闊的廣場,所謂“午門斬首”指的就是這裏。然而“午門斬首”只不過是訛傳而已,無論明朝還是清朝,都沒有這樣的做法。

因為這裏是國家舉行重要典禮的場所,如此一個神聖之地,怎麼可能作為殺人場所。實際上,明代是在西市執行斬首死刑的,清朝則是在菜市口(這個地方影視中也經常描寫到),只有廷杖之刑才在午門外執行。況且,自先秦起,中國古代執行死刑就有較嚴格的規定,除了“立斬”的犯人外,並不是隨心所欲推出去就斬的,一般須到秋季,經過秋審後再交刑部執行。

古時,每年的臘月七年級要在午門隆重舉行一個頒佈來年曆書的“頒朔”大典,皇帝會親臨午門主持大典。另外,遇到國家發生重大戰爭,大軍凱旋時,皇帝也會親登午門城樓接受“獻俘禮”,這也是一個相當宏大的儀式。明清時代的受俘禮都安排在皇宮的正南門舉行,儀仗龐大,從午門到天安門外佈滿皇帝的儀仗,包括法駕鹵簿、丹陛鹵簿、丹墀鹵簿、仗馬、步輦五輅寶象、樂隊等。皇帝身着龍袍,從宮中登輦而出,登上午門,此時鐘聲長鳴,樂聲大作。由刑部會同掌管文教禮儀的禮部,將敵軍俘囚送赴午門下,匍匐在地。皇帝一聲:“拿下!”先是離皇帝最近的兩位勛臣高聲接傳皇帝的御旨,然後再由四位大臣接傳,接下去依次是八人、十六人、三十二人接傳,最後是三百六十名將軍齊聲高喊:“拿下!”聲音響徹雲霄,顯揚出朝廷的聲威。通常皇帝的指示都是“所獻俘交刑部”,有時候,皇帝一聲“赦”,便算免了他的死罪,這樣就可以昭示國家的“德勝”,表示文明對野蠻的勝利。明朝的獻俘禮威嚴浩大,而清朝的受俘儀式就顯得氣氛比較平易一些了。

康熙、雍正皇帝都曾登臨午門舉行受俘禮,乾隆皇帝四次登上午門受俘,並寫下受俘詩保存在午門樓上。

人們之所以以訛傳訛流傳着“推出午門斬首”的説法,可能是將古代的兩種行刑方式混為一談了。在古代軍中,將帥擁有“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特權,對於罪當處決的人可以即刻“推出轅門斬首”,即推出營門外執行死刑。例如,《三國演義》中那位剛愎自用、死搬教條、兵敗街亭的馬謖,就是被諸葛亮痛斬於轅門外。明嘉靖年間,戚繼光奉命在台州、金華兩府練兵平倭。有一次,他的義子戚英擅自違命,改變作戰部署,造成部隊傷亡,於是戚繼光設立行刑台,將戚英推出轅門斬首。

同時,從明朝中期的成化年間(公元1465~1487年)起,開始出現了杖刑(又叫廷杖),就是皇帝命人用棍棒痛打臣下的屁股,而杖刑是在午門外執行的。被皇帝下令施以杖刑的臣下,偶有當廷施杖的,但大多都拉到午門外執行。行刑前一天,有關方面先通知受刑官員明日準備受刑,次日錦衣衞即將其綁赴午門外,在中央御道的東側開打。午門腳下的小房子就是當年錦衣衞值勤之處,東西兩廂房(現為售票處)至午門站滿禁軍校尉,先由軍校杖打二下,算是“適應性熱身”,然後由上百名軍士一邊吆喝一邊輪流執杖施刑,每打五下換一個人再打。杖刑分“着實打”和“用心打”兩種,被“着實打”的,一般不死即殘,輕者也要半年才能傷愈;而被“用心打”的當場被打死的事情也時有發生。軍校打完,再用厚布將受刑人裹起,幾個人一起用力,將其拋起,重重地摔在地上。據記載,僅明朝前後就有數十名大臣在杖刑下當場喪命或因重傷不治而死亡。

明朝後期和清朝初期,對一些影響較大的官場案件,皇帝也會特命在午門會審。例如成化年間的官員受賄案、弘治年間的科舉舞弊案(唐寅等人慾得高第夤緣主考官案件)、康熙年間的陳汝弼受賄案等,都在午門展開卷宗浩繁、人員眾多、激烈而耗時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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