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杀人狂魔张献忠 把杀人变成了一种信仰
提起明末的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了解这段历史的人,大都会心中一颤。为何?因为张献忠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残暴的变态杀人狂,没有之一。张献忠杀人,有两大特点:没有选择,没有目的。他杀人,仅仅因为他热爱。首先,张献忠杀人是没有选择的。也就是说,谁都可以杀。有一回,张献忠在花园里跟一群小妾赏花,他的小儿子从远处走过。张献忠就喊了一声儿子的乳名,但因为离得太远,他儿子没听见。于是,原本心情大好的张献忠,立即让人把儿子绑了起来,斩立决。
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这不是神经病吗?更神经的还在后头呢。第二天,一觉醒来,张献忠忽然思念起自己的小儿子。于是放声大哭。哭完,他就把昨天一块赏花的小妾们全都叫了过来,一个个地询问:昨天为何不阻止自己杀死儿子?小妾们被问得心惊胆战,同时又莫名其妙,心说:就你这神经病,若是劝你,还不一块被杀了啊?
可是,不劝照样被杀。张献忠下令,把那几个小妾全都杀死。当然,亲手杀死儿子的人——昨天负责行刑的刽子手——也要处死。这件事的逻辑,怎么才能理解呢?无法理解。其次,张献忠杀人没有目的。正常人做一件事,一般都会出于什么目的,尤其是杀人这种大事。可张献忠不需要。他杀人,仅仅是杀人。杀人本身,就是他的目的。
有一回,张献忠心血来潮,让手下大将们搞一些“三寸金莲”过来。什么是三寸金莲呢?就是古代女人缠足而成的小脚。而且,张献忠所说的三寸金莲,并不是指拥有三寸金莲的女人,而是纯粹的“三寸金莲”——也就是女人的小脚。
将领们很听话,满城搜集女人,然后把小脚砍下来,送给张献忠。很快,张献忠的庭院里就堆满了血淋淋的“三寸金莲”,像一座小山。张献忠心满意足地看着这些小脚。忽一回头,发现某个小妾的小脚更加别致。于是就让人把这个小妾的金莲也砍了下来,堆到了小山上。之后,他放了一把火,把这些小脚全烧掉了。心满意足。
他图啥呢?只为过瘾。但张献忠也许并不这么认为。我曾经苦思过,张献忠为什么如此热爱杀人呢?开始,我得出的唯一结论是:张献忠是个精神病患者,他大脑的某处发生了罕见的变异。这让他忍不住要杀人。但后来,我才意识到,张献忠杀人,完全是因为信仰。正因为这样,他才把杀人变成了一种使命,完全不必背负任何罪恶感。什么信仰呢?来自老天的命令——也就是说,老天命令他杀人。据史书记载,张献忠自称,曾在梦中得到上天的召唤,踢天书命他杀人。于是,杀人就成了他的信仰,他说过一句令人不寒而栗的话:天生万物养于人,人无一物回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从这句话看,杀气腾腾,他张献忠还真成了老天的代言人。可是,天书在哪儿呢?仅仅在他梦里吗?又不尽然。比如当时流行的这首民谚: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细一琢磨,这事儿真是挺诡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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