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不得!古代那些搞笑的避諱趣聞
避諱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現象。避諱,漢語詞語之一,意思是謂帝制時代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必須避免直接說出或寫出。該詞語出自於《淮南子·要略》、《顏氏家訓·風操》、《蒲劍集·屈原考》等。《公羊傳·閔公元年》說:“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這是古代避諱的一條總原則。
避諱是一種由來已久的文化禁忌。在封建社會,庶人避聖人諱、臣民避皇上諱、百姓避官員諱、子女避父母諱等,儼然一套森嚴的避諱制度。這種避諱,有時為害甚巨,如文字獄,動輒以文字罪人;有時也令人噴飯,鬧出不少笑話。俗話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就是一例。某州太守田登規定,在他治下的人們都要避諱其名字,誰誤犯了,他就很生氣,很多吏卒因此捱了板子。於是,人們不得不把“燈”(諧音“登”)改叫“火”。此州有個慣例,正月十五擺花燈,允許民眾進城觀看,那年,街上便張貼布告說:“本州依照慣例,放火三日。”百姓看到後,驚慌失措,以為要放火三天,紛紛逃走。(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
在中國人的生活習俗中,鯉魚有很多寓意,比如娶妻迎親時,聘禮中要有鯉魚;過年的家宴中,一定要有一道紅燒鯉魚;上樑、生子、做壽時宴客,也一定要有鯉魚。這樣既有“禮(鯉)”,又有“餘(魚)”,是個好彩頭。然而,唐朝時,律法規定禁食鯉魚,若捕到鯉魚,就要立即放生,否則打六十大板。因為,唐朝皇帝姓李,“吃鯉”就是“吃李”。(唐·段成式《酉陽雜俎》)
南宋諫官錢良臣有個兒子喜歡讀書,每次讀書見有“良臣”二字,因避諱其爹的名字,就改讀為“爹爹”。一次,讀《孟子》中“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一句,便改口道:“今之所謂爹爹,古之所謂民賊也。”一時傳為笑談。(元·仇遠《稗史》)
有個學生在私塾裡讀書,因他父親名谷,每遇到“谷”字時,也都要改讀為“爹”。如讀到《管子·牧民》“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穀也”,“五穀”念成“五爹”。讀到劉禹錫《上杜司徒書》“百穀之仰膏雨”,“百穀”念成“百爹”。同窗聽了,取笑他道:“你一會兒‘五爹’,一會兒‘百爹’,到底有多少個爹啊?“
十六國時的前秦國主苻生,是個獨眼龍,因此諱不足、不具、少、無、缺、傷、殘、毀、偏、只等字眼。手下人無意犯了諱,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鋸頸等種種酷刑。有一次他叫太醫令程延配藥時,問及所需人蔘的好惡與多少,程延回答:“雖小小不具,自可堪用。”這“不具”可是犯了大諱,苻生勃然大怒,先將程延的雙眼鑿出,再將他殺死。
所以帝王的避諱尤其要小心,弄不好是要掉腦袋的。後趙皇帝石虎,諱“虎”為“王猛”;唐代農民軍將領朱全忠,諱“鍾”為“大聖銅”;唐代監察御史楊虞卿,諱“魚”為“水花羊”。諸如此類,巧言文過,令人啼笑皆非。
那麼為了避諱古人都有哪些方法呢?一般說來,古人用同義詞替換,比方說,李世民,古人一般把民用人替代。此外還有同音字,加減筆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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