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以前中國無房產證 業主靠房契證明房產歸屬
民國以前,中國是沒有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地主想證明某塊土地屬於自己,得靠地契;業主想證明某處房產屬於自己,得靠房契。地契和房契都是合同,過去叫文書,地契是買地的文書,房契是買房的文書。用現在的話講,地契和房契就是不動產買賣合同。
古代的不動產買賣合同跟今天不一樣,它們有兩大特色:一是內容太少,一份合同少則幾十個字,最多幾百個字,只寫明不動產的位置、面積和成交價,沒有詳細的賠付條款,更沒有配套的質量保證書;二是模糊不清,合同上往往只有賣方和中間人的簽字,沒有買方的簽字,即使有,也只有一個姓,而沒有全名,如果有全名,那也是化名,不是真名。
從唐朝到民國,甚至到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民間的不動產契約一直都是這個樣子,一直都是這個格式。嚴格來講,這種契約根本就不是完整的不動產交易合同。可這些不完整的交易合同卻曾經是中國人最重要的產權證明,萬一你把它們弄丟了,那就等於把自己的產業弄丟了。僅靠一份殘缺不全模糊不清的不規範合同來做產權證明,會滋生出大量的房產糾紛,進而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古代政府要求購房人去衙門繳納契稅,完了衙門在合同上蓋一個紅章,並對交易進行備案。萬一合同丟了,可以讓衙門根據備案補發一份。
問題是中國的契稅歷來很高,從南宋到清末,最低2%,最高9%,加上各種各樣的附加稅,有時候能佔到房價的23%,花100萬買套房子,為了繳稅還得再花23萬!老百姓圖省錢,往往不去備案,仍然用一張沒有經過官方蓋章的“白契”做產權證明。白契沒有備案,完全可以造假,如果惡霸和訟棍想霸佔你的房子,隨手造一份假房契,再替你偽造一個簽名就行了。進入民國,孫中山先生為了釐清產權,減少糾紛,提倡進行全新的不動產登記。各地市政府紛紛在地方法院下面設立“登記處”或者“登記局”,讓業主去法院申報房屋位置、房屋面積、房屋質量和房屋現值,登記處先審查,再公告,確信沒有產權糾紛了,再登記備案,最後發給業主一張《不動產登記證》。
-
仝寅是誰?為何他能占卜出明英宗復辟的時間
電視劇《女醫明妃傳》的熱播,引起人們對《明史》的熱讀。近日,筆者翻閱《明史·方伎傳》,發現了一位名叫仝寅的奇人。方伎,是對醫、卜、星、相之術的泛稱,而仝寅則是明代占卜行業的佼佼者,也是其中的“最異者”。仝寅,字景明,生卒年不詳,安邑(今山西運城)人。十二歲那年...
-
太平公主極盡榮寵為何會迷戀一個好色騙子?
如果要評比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公主,太平公主一定是一位熱門人選。武則天為唐高宗生下了四男二女,長女還在襁褓中就做了政治的犧牲品,所以,太平公主是父母唯一的女兒,真正的掌上明珠。太平公主(約665年-713年8月1日),為唐高宗李治與武則天的小女兒,唐中宗和唐睿宗的妹...
-
慈禧心狠手辣將咸豐寵妃砍斷手腳放入酒罐致死?
咸豐年間有位麗妃,她在野史中也是一個小有名氣的人物。在各種影視劇的演繹中,往往把她和那個日後比她更有名的慈禧太后當成兩種愛憎的代表。只要她們同時出現,就是一對水火不容的冤家對頭。甚至麗妃的死也被描寫成是慈禧太后效仿漢代呂雉迫害戚夫人的方法,將她手腳...
-
林沖棒打洪教頭是誰的陰謀 林沖為何棒打洪教頭
我小時候看林沖在柴進莊上,與洪教頭對打那一段。總覺得,施耐庵寫的前言不搭後語,一點也不符合情理。我們看看原著中的內容。兩個教頭在明月地上交手,使了四五合棒,只見林沖托地跳出圈子外來,叫一聲:“少歇。”柴進道:“教頭如何不使本事?”林沖道:“小人輸了。”柴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