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百姓為躲避賦税 將自己地產過户給洋人
古代中國很不平等,窮苦百姓有一口人就得交一口人的人頭税,有一畝地就得交一畝地的農業税,而特權階層卻享受着免糧免税免勞役的優待,哪怕家有良田萬頃,也不用繳納一粒公糧。老百姓瞧着當然眼氣,為了減輕負擔,他們偷偷地把田地和房屋轉移到舉人老爺和秀才相公名下。這種現象在經濟史上叫做“影寄”,又叫“影占”。
《文獻通考》雲:“人户懼見稍有田產,典賣於形勢之家以避徭役,因為浮浪,或縱惰遊。更有諸般惡幸影占門户,稍有田土,便作佃户名目。”可見老百姓有兩種手段來躲避賦税:要麼直接將產業賣給貴族,完全淪落為無產者;要麼偽裝成貴族的佃户,實際上還是自耕農。到了清朝末年,舉人和秀才不吃香了,用堅船利炮敲開國門的洋人成了中國的新晉貴族,這片神奇的土地上又颳起了一股全新的“影寄”之風:那些在租界城市做生意的中國開發商一旦購進地皮,一定要想方設法過户給洋人。
清末著名譴責小説家吳趼人寫過一部《發財祕訣》,説某人在上海買了一塊地,朋友問他“轉了道契不成”,他説“不曾”,朋友譏笑道:“虧你是老內行,買地皮為甚不轉道契?”這裏所説的“轉道契”,就是把地產過户給洋人,把中國的地契換成洋人的道契。
“道契”是洋人在中國的租地合同,這種合同必須由外國領事和中國的道台同時蓋章備案,故此叫道契。在沒有正規產權證的時代,地契等同於土地所有證,你都有土地所有證了,卻要賤兮兮地把它換成一份租地合同(道契),圖啥?很簡單,圖的是得到洋人的保護,避開中國舊官僚的種種剝削和舊傳統的種種限制。
舊中國不動產的產權極其模糊,你花100萬買一所房,等漲到150萬的時候想要賣掉,這時候“上手業主”很可能突然上門,要按100萬“贖回”這所房子,而且衙門裏那些搖頭大老爺還很可能判他有理。但是洋人的道契卻沒有這些後顧之憂,它雖然只是租賃合同,卻有外國領事的治外法權罩着,合同有效期可以無限長,賣方永遠不敢騷擾,地保永遠不敢訛詐,產權清晰並且完整,比普通的地契強多了。在這種情況下,中國開發商當然會選擇把地皮過户給洋人,把沒有保障的地契變成相對保險的道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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