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偶然还是必然 岳飞所犯何罪因此必须死
岳飞所犯何“罪”?
千古之下,人们在嗟叹之余,发现诸如干涉立储,犯上抗命,反对议和,坐拥重兵这些理由似乎没有一条能单独证明“岳飞必须死”这一结论。在冤案存在多处疑点,历史细节已经不可能还原的情况下,多重因素合力成了人们能够接受的唯一解释。
对岳飞的死,史书多有记载,且正史野史几乎一致地认为是秦桧害死岳飞。
史书记载,岳飞蒙冤时,当时另一著名将领韩世忠闯进相府见秦桧:“岳飞到底有什么罪,你要害他?”秦桧回答:“其事莫须有。”此时秦桧大权在握,有恃无恐,一句话就把韩世忠给打发了。这也成了奸相秦桧迫害岳飞的直接证据。
史料称,秦桧给岳飞罗织了三条罪名,第一条罪名,说岳飞在军中抱怨,国家没救了,皇上不修德。这叫“指斥乘舆”批评皇帝。第二条罪名,岳飞在撤军时问张宪“这天下事应该怎么办啊?”张宪回答:“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第三条罪名,岳飞跟张宪说:“我跟太祖爷一样,都是32岁当节度使。”这三句话,分开看是没什么问题的。但连起来听,却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历史学讲究“剪刀+糨糊”,秦桧对此自是熟稔,把这三句话粘合在一起就是——岳飞想取而代之。这样岳飞想不死都难了。
秦桧为什么要害岳飞呢?一说,岳飞是抗金的主战派,秦桧是主和派。政见不同,官场倾轧,打击异己,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巩固权势地位,当然得迫害主要政敌的主战派岳飞。二说,秦桧是汉奸,是金兵在南宋的卧底。这有史为证,秦桧,宋徽宗政和年间中进士,曾任御史中丞,并主张与金国作战。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随徽、钦二宗等被俘至北方,转而鼓吹合议,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秦桧被挞懒遣归以为内应。正因此两点,秦桧是陷害忠良岳飞的元凶被坐实,也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杭州栖霞岭东南麓埋葬着南宋民族英雄岳飞的忠骨。墓旁有四尊跪像,为首的便是一代奸相秦桧。忠奸真伪的鲜明对照,传达的是忠臣流芳百世、奸臣遗臭万年的历史理念。
害死岳飞的主谋是谁?
近代以来,随着还原历史真相的思潮渐起,为秦桧翻案的文章也日益增多。我国近代“史学四大家”之一吕思勉,在其1923年所著的《白话本国史》“论秦桧和岳飞”就直接为秦桧鸣不平。书中写道,“和议在当时,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真冤枉极了。当议割三镇的时候,集百官议延和殿,主张割让的七十人,反对的三十六人;秦桧也在三十六人之内。”可见秦桧开始是不主张议和的。后又论述了撤军缘由,“诸将自夸雄豪,刘光世、张俊、吴玠兄弟、韩世忠、岳飞,各以成军,雄视海内……廪稍惟其所赋,功勋惟其所奏;将版之禄,多于兵卒之数;朝廷以转运使馈饷,随意诛剥,无复顾惜,志意盛满,仇疾互生。……其后秦桧虑不及远,急于求和,以屈辱为安者,盖忧诸将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赘,则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作为宰相的秦桧,眼见各路军马渐成军阀之势对朝廷产生威胁,自然会对皇上进言“撤军议和,削兵权”以保皇权,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可见,说秦桧是迫害岳飞的主谋确实有些冤,况且,作为宰相的秦桧要杀封疆大吏的岳飞,没有高宗的首肯,是万万不可能的。
其实,在明代就有人为秦桧鸣冤,明代诗人文征明的词作《满江红·拂拭残碑》写道:“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词中直接点明,秦桧只不过是“奉帝旨”而已。因为古代史家都有“为圣君诲”的传统,所以后来正史少有为秦桧鸣屈的。有趣的是,共和国的开国领袖毛泽东,对岳飞冤案也有过点评:“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幕后是宋高宗。高宗不想打,要先'安内’,不能不投降金人。是赵构自己承认'讲和之策,断自朕意,秦桧但能赞朕而已。’”这样,历史真相基本清楚了:迫害岳飞的主谋是宋高宗赵构,秦桧只不过是从犯和帮凶。为什么高宗一意孤行,非要同金国议和不可呢?原因在吕思勉的书中和文征明的词中都做了说明。吕思勉在书中提到,抗金的各路兵马包括岳飞都已成军,雄视海内。熟悉宋史的人应知道,这在“重文轻武、偃武修文”的宋朝是不可想象的。尤其对缺乏军事才干、少威寡信的宋高宗来说,在内心深处,对军人可能的尾大不掉、拥兵自重充满疑虑和恐惧。所以,在岳飞打了胜仗后见好就收是个不错的选择。
文征明的词指出了另一层原因,赵构作为宋徽宗的第九子,即位于靖康之难的非常之秋。父兄二人虽然被掳到北方,但如果自己积极主战,他们仍存在回銮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成为现实,他这个非常之秋即大位者便会陷入尴尬的境地。为自利自保计,议和当然是不二的选择。而金国设置的议和的前提是:除掉岳飞。有史料记载,在双方暗中和谈时,兀术曾给秦桧写信:“你天天求和,但是岳飞却意图北伐,你方诚意何在。”在一心求和的宋高宗面前,岳飞当然没有求生的可能了。
历史的偶然还是必然?
岳飞死于宋高宗赵构之手,这无疑问。但这仅是一个偶然事件,还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呢?
《诗经·小雅·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封建王朝皇权的无上威严和“君为臣纲,一言九鼎”的集权体制,让人产生“羡慕嫉妒恨”的感受。为争皇权自然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为保皇权当政者也是不择手段。通观中国历史,不难发现,在“胜王败寇,赢者通吃”的运行机制下,从春秋战国到晚清的2000多年,中国历史就是一部血雨腥风的皇权争夺与皇权保卫史。每朝每代每位皇上唯一的核心工作就是保卫皇权,不让皇权旁落不让江山改姓。“功高震主、坐拥重兵”是每位臣子之大忌,往往引来杀身之祸,这在哪个朝代都不例外。对皇权的潜在威胁,当政者更是从不手软,“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走一个”。
宋高宗并不是一个愚蠢无能的皇帝,不然不可能在北宋全面崩溃的情况下临危受命,建立并巩固了南宋王朝。高宗很清楚“自毁长城”的后果。面对金国被岳飞打趴下,提出议和的建议,他选择了见好就收接受金国的条件与金国罢战议和。
这大概因为他想通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岳家军真能消灭金军吗?”岳家军确实取得了一些胜利,但金兵的损失也没有到伤筋动骨动摇国力的地步。南宋初创,战争中百业凋敝,国力不强,拿什么去消灭金兵呢?显然没有把握。
第二个问题,与淮西兵变类似的事件会再次发生吗?发生了怎么应对?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三月,刘世光退休后,他所带领的淮西军各部互不隶属,矛盾日显,朝廷无法驾驭,最终其旧部叛变,掳走大量官员、百姓投降伪齐。这就是淮西兵变。当前的局面并没有多大改观,朝廷对各路军马的驾驭能力依然很弱,无法应对淮西兵变的类似事件更无法承受又一次淮西兵变的后果。
第三个问题,岳飞是个忠臣,但他的部下呢?会不会也来次“黄袍加身”?岳飞的“岳家军”有十万之众,兵力最强财力最厚,名义上是王师,实际上是私家军,各级军官对岳飞的忠诚度比对朝廷还要高,潜在隐患很大。何况当时岳飞“干涉立储,犯上抗命,反对议和,坐拥重兵”条条属实,条条都对皇权存在莫大的潜在威胁。通过全盘权衡,相比于屈辱的和约,保卫皇权当然更重要。想通这些,高宗自会作出“正确”的决定,趁着宋军占了一点优势,赶紧和谈。对于岳飞来说,当然就是悲剧了,而且,他在战场上取得的胜绩越大,距离自身的悲剧性结局就越近。客观地说,放在哪朝哪代哪个皇帝都会这样决断。
岳飞的悲剧在于他的个性,不管岳飞怎么想怎么忠义,但他的存在已经对皇权产生了威胁,在皇权至上不容任何侵犯的体制下,他的悲剧是必然的,或者说他终究摆脱不了体制的魔咒。前面的赵朔后来的袁崇焕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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