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我国唐代是怎样处理交通事故的?区别是?
唐朝的交通事故(资料图)
公元762年,也就是唐代宗李豫即位那年的6月,在西域重要的中西陆路交通枢纽高昌城,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男一女两个8岁的孩童,被一辆奔驰的牛车撞成重伤,引出了一场刑事附加民事的官司。
6月份的高昌城,骄阳似火,天气闷热。市民史拂8岁的儿子金儿和曹没冒8岁的女儿想子,在商人张游鹤的店铺前玩耍时,被一辆拉土坯的牛车撞伤,两个孩子腰部以下全部骨折,生命危在旦夕。
肇事人是“行客”靳嗔奴的“年工”,30岁的年轻男子康失芬。“行客”就是来高昌做生意的外地人,“年工”就是雇佣一年的长工。这个案件的卷宗是1973年在新疆阿斯塔古墓出土的文物中发现的。该卷宗提供的审判程序和处罚原则都比较完整,揭开了1200多年前那次车祸的事实真相,看到了唐代交通肇事处理的具体方法。
唐--绿釉牛车
事情发生后,史拂和曹没冒分别向官府提交了呈辞,陈述了孩子被牛车轧伤的经过,向官府提出了处理的要求,也就是把雇主靳嗔奴告上了法庭。史拂的呈辞这样写道:“男金儿8岁,在张游鹤店门前坐,乃被行客靳嗔奴家生活人将车碾损,腰已下骨并碎破,今见困重,恐性命不存,请处分。谨牒。元年建未月日,百姓史拂牒。”案件是一个叫“舒”的法官处理的。在案件调查中,舒先是询问肇事人康失芬,康失芬说牛车是借来的,自己驾驶技术不过关,在牛奔跑的时候,自己“力所不逮”,以致酿成大祸。法官舒问康失芬有什么打算时,康失芬表示“情愿保辜,将医药看待。如不差身死,请求准法科断”。态度还算可以。就是先请求保外为伤者治疗,如果受伤的人不幸身亡,再按法律处罚自己。也就是流放三千里。
按照唐朝法律《唐律疏议》卷二十六之规定:“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以故杀人者减斗杀伤一等。”斗杀伤就是故意杀人,最高刑是死刑,比它减一等,就是长流三千里。这是唐代五刑之一的流刑中的最高等级。一般还有附加刑——三年“居作”,就是三年佩戴枷锁劳动。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对交通肇事的处理,是非常认真、非常严格的。也看出了当时的统治者,对交通肇事案件的重视程度。唐朝的牛车肇事与我们现在的飙车肇事、醉驾肇事比起来,只能是小巫见大巫了。
-
什么是横渡之约?横渡之约是在哪朝发生的事情
太宗崩,诸大臣立世宗,太后闻之,怒甚,遣皇子李胡以兵逆击,遇安端、刘哥等于泰德泉,败归。李胡尽执世宗臣僚家属,谓守者曰:“我战不克,先殪此曹!”人皆相谓曰:“若果战,则是父子兄弟相夷矣!”军次潢河横渡,隔岸相拒。时屋质从太后,世宗以屋质善筹,欲行间,乃设事奉书,以试太后。太后...
-
大夏国皇帝赫连定是怎样的人 历史如何评价赫连定
赫连定(?-432年),小字直獖,匈奴铁弗部人,大夏武烈帝赫连勃勃第五子,赫连昌之弟,十六国时期大夏国皇帝。赫连勃勃在位时,受封平原公,镇守长安。承光四年(428年),北魏攻克上邽,赫连昌被擒,赫连定逃奔平凉(今甘肃平凉),即皇帝位,改元胜光。胜光四年(431年),赫连定在攻打北凉途中...
-
李煜小周后的爱情故事 李煜写给小周后的词
李煜小周后南唐后主李煜,历史上有名的词人,他一生写下不少名篇流传至今。“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样的千古名句至今犹在传唱。李煜文采风流,谦谦君子,赢得了当时世间两位极品美女的芳心,两人更是同胞姐妹,因舜帝当时有娥皇、女英之说,李煜的第一任皇后...
-
抗倭名将戚继光是怎么死的?
戚继光,(1527~1587)明朝抗倭名将、军事家。字元敬,号南塘,又号孟渚。山东登州(今山东蓬莱)人。原籍河南卫辉。一说祖籍安徽定远,生于山东济宁。于闽、浙、粤沿海诸地抗击来犯倭寇,历十余年,大小八十余战,终于扫平倭寇之患。少时好读书,通经史大义。嘉靖二十三年(1544)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