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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珊·朗格提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

苏珊·朗格提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

美国学者苏珊.朗格从符号学美学出发,认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艺术品是人类情感的表现形式。她认为艺术符号不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更是浓缩情感记忆的生命精神,把艺术界定为一种特殊的符号,艺术符号是对情感的表现,从其表现性上讲,艺术被视为生命的形式;情感符号是由幻象构成,这是朗格艺术理论思想的主要逻辑脉络。

苏珊·朗格(1895-1982)美国符号论美学家,E·卡西尔的门徒,以后曾在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任教。在拉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她毕业后留校担任助教十五年,后赴哥伦比亚大学等高等学府任教,在康涅狄格女子学院担任教授及研究员。她凭借早年编写的《符号逻辑导论》在学术圈获得了较高地位。

美国学者苏珊.朗格主要著作有《哲学新解》、《符号逻辑导论》、《情感与形式》、《艺术问题》、《哲学随笔》、《心灵:论人类情感》等。她系统地发挥了卡西尔的符号论,使符号论美学自成一派。

她吸收了逻辑实证主义者I·A·瑞查兹的语言方法,进一步把符号区分为推理的符号即语言符号,和表象的符号即非语言的符号。并进一步发展了非语言的符号论,把艺术视为具有表象形式的独立符号,即表现情感意义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