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馆

位置:首页 > 生活百科 > 家庭生活

秦代的罪名有哪些

秦代的罪名有哪些

1、盗窃罪,秦律对盗窃罪处罚很重,据秦简《法律答问》载,对盗采别人桑叶的人,即使其盗窃所得不满一钱,也要罚服三旬的摇役。对盗窃之事知情不报且与盗贼分赃者,即使所得赃物不足一钱,也要与盗窃者同罪论处。对群盗处罚尤重,《法律答问》云: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止(趾),又黥以为城旦。五人盗窃即构成了群盗,即使其合伙盗窃所得仅为一钱,也要被砍去左脚,施以黥刑并服劳役。

2、贼杀伤罪,荀子曾有害良曰贼的说法,贼就是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秦律中多有贼杀人、贼伤人之类的规定,对这类行为处罚较重,而且要求四邻在发现某一家发生贼杀伤之事时要及时救援,否则要负刑事责任。

3、诽谤罪,讥评皇帝过失的言论便构成诽谤罪。据《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率军攻克咸阳后,对关中父老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可知秦法对诽谤者处罚之重。秦始皇三十五年,侯生、卢生就因批评皇帝乐以刑杀为威而被以诽谤罪全部坑杀于咸阳。

4、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罪。关于婚姻关系的,包括夫殴妻、夫通奸、妻私逃等等。关于家庭秩序的,包括擅杀子、子不孝、子女控告父母。卑幼殴尊长、乱伦等等。


标签:秦代 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