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人的“飲福” 上墳祭奠後吃掉貢品
十月七年級那天,我回老家上墳,在祖墳前面擺上一溜供品,放了一掛鞭炮,燒了一堆黃紙,磕了幾個頭,站起來,把供品裝入後備廂,驅車而去。
本來擺供是為了讓祖宗享用,我應該把供品埋到墳地裡,不應該帶回去,可是現在規矩就是這樣,不光我,所有上墳的人臨走都會把供品帶回去,以便下回重複利用,只把那些不能重複利用的東西留下來,例如花圈。古人上墳倒不把供品帶走,但是他們會在墳地裡把供品吃掉,深埋地下的祖宗照樣嘗不到一星半點兒。
孔子的高足曾子當年被人質問過:“夫既遣而包其餘,猶既食而裹其餘歟?君子既食,則裹其餘乎?”意思是你帶著供品來祭奠祖宗,怎麼祭奠完了自己大吃起來?吃不完怎麼還打包?你這不是故意跟祖宗過不去嗎?曾子回答說:“吾子不見大饗乎?夫大饗,既饗,卷三牲之俎歸於賓館,父母而賓客之,所以為哀也。”
哥們兒沒見過國君宴請外賓嗎?宴席結束了,國君必定把沒有吃完的大菜送到外賓的下榻之處,讓他們繼續享用,我把供品打包帶走,就等於把自己當成了外賓,把祖宗當成了國君,這是在表明陰陽相隔比兩國的距離還要遙遠,並以此寄託自己的哀思啊!
曾子的解釋牽強到了極點,說明他是個笨蛋,如果讓他的老師孔子來解釋,一定靠譜得多。孔子可以這樣說:人死萬事空,死人根本不會吃供品,擺供只是為了表達思念,而把供品吃掉和打包則是為了避免浪費。
我覺得宋朝人的做法非常科學。宋朝人每逢清明節和十月七年級祭奠祖宗,擺的供品非常豐富,有酒有肉有果盤,祭奠完了就當場大吃大喝,他們稱之為“飲福”,意思是吃了供品和喝了供酒能給活人帶來福氣。
宋朝以前祭奠祖宗,慣用“三牲之首”,即豬頭、羊頭和牛頭,這三樣都是生的,祭奠以後帶回家,如果天氣太熱,祭奠儀式又太長,中途容易臭掉。宋朝人做了改進,一邊祭祀,一邊“煙燔牲首”:把豬頭、羊頭和牛頭統統烤熟,儀式結束,直接切開,分給大家飲福。
遙想當年,宋朝人十月七年級上墳,墳前擺著供桌,供桌旁邊放著碳烤爐,爐火熊熊,烤著“三牲之首”,烤得墳地裡陣陣香氣,那場面一定十分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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