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奇葩習俗 女子終生不與丈夫同房的清末奇俗
在清代末年,珠三角有一種特殊的風俗。沒有結婚的女子,只要把辮子挽成髮髻,就表示永不嫁人,獨身終老。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自梳女的身影已經漸漸淡出了我們的視野。
過去時代,封建禮法苛嚴,縣中不少女性不甘受虐待,矢志不嫁,或與女伴相互扶持以終老,約自明代中後期起,相繼產生了自梳女和不落家的特殊習俗。由於蠶絲業的興起為女性提供了獨立謀生的機會,這些習俗在封建禮法壓迫下,得以相沿300餘年,在晚清至民國前期達於高潮,直至本世紀30年代以後,才隨著女性社會地位提高和戰亂的影響而漸趨消歇。
過去女子出嫁,須由母親束髻,立心不嫁者則履行一定的儀式自行束髻,稱“自梳”。儀式通常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婦女聚居的“姑婆屋”內舉行,當事者預先購備新衣鞋襪妝鏡頭繩及香燭酒餚,以黃皮葉煮水沐浴,設供拜觀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後由年長的自梳女將其辮子梳成髮髻,更換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禮,經濟寬裕的,還須擺酒宴客。履行儀式後,該女子即為“梳起”,正式成為“自梳女”,終生不得翻悔。“自梳女”平日可繼續居住母家,採桑繅絲,自食其力,閒時常到“姑婆屋”與眾姐妹聚會,在生活上互相扶持,親如家人。年老或病危,必須移居“姑婆屋”,絕不能在母家去世。
“不落家”是自梳女子的一種假婚習俗,為避免遭父母強迫嫁人抗爭無效所採取的折衷辦法,過門行婚禮而拒絕同丈夫寢處,三朝回門後即長居母家不返,故稱“不落家”。
“不落家”除了與自梳女有相類似的社會背景外,其中較為多見是少女迫於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無法逃出家門,只好在舉行婚禮後,利用“三朝回門”的機會長住孃家,以避免與丈夫同居。這種婦女,名曰已婚,實則仍為獨身,俗稱“不落家”。
有的女子,因決心要過獨身生活,雖瞞著父母已祕密自梳,但終因拗不過父母的逼迫而出嫁,所以只好採取婚後“不落家”的辦法來應付父母。蓄意不落家的婦女,臨嫁時祕密請知己的大嫂大姐們傳授洞房花燭之夜的應付辦法,並請金蘭姐妹特製一套防衛衣服,衣服制成上下相連,夾口處縫得特別牢固,讓新郎無法扯開。自帶一把剪刀作自衛,不讓新郎貼近其身。如新郎以暴力相逼,即高聲呼救,以金蘭姐妹扮演的大姐,聞聲後便集體前往救護,幫助新娘解脫。在夫家住至三日,“回門”後就不再返回夫家了。
不過,不落家婦女,在夫家仍是主婦名分。夫家如有紅白喜喪之事時,還要派人回去以示關照。若是翁姑或丈夫過世,必須親自回去“上服”盡孝執喪。本人要是病危將逝時,不能留在孃家辦喪,必須回到夫家去待終。彌留期間的飲食、醫藥及身後費用,均由女家來負責。夫家要以主婦之禮儀進行辦喪。遺產留給妾侍或庶出子女。也有不回夫家而死於“姑婆屋”或尼姑庵的。
-
清朝滅亡後 貴族格格們何去何從?
清朝,是中國封建社會時期的最後一個王朝,王朝建立者是女真族,也稱滿族。清朝康熙、雍正、乾隆的勵精圖治,達到了鼎盛,但隨後逐漸衰落直至滅亡。那們滿清滅亡後,那些身份顯貴的格格們結局如何呢?格格,意為小姐。是滿族和清朝對女性的一種稱謂,為清皇族女兒的統一稱呼。作...
-
一生嫁了6為帝王的傳奇女子 她有何不同之處
自古紅顏禍水的絕色女子不再少數,貂蟬,妲己在隋煬帝楊廣的皇后蕭氏面前,簡直就是過家家,貂蟬妲己再怎麼厲害,也只蠱惑了一個君王,蕭皇后比她們厲害多了,是以一敵六,她這一生,嫁給過六個皇帝,經歷了南朝,隋,唐多個朝代。蕭皇后原本是西樑的公主,因為生辰不祥所以被寄養在舅舅...
-
秦始皇陵地宮飛雁是最早的無人機?
《三輔故事》記載,楚霸王項羽入關後,曾以三十萬人盜掘秦陵。在他們挖掘過程中,突然一隻金雁從墓中飛出,這隻神奇的飛雁一直朝南飛去。斗轉星移過了幾百年,到三國時期,(寶鼎元年)一位在日南做太守的官吏名曰張善,一天,有人給他送來一隻金雁,他立即從金雁上的文字判斷此物...
-
史上與導演同居後破產的民國影壇第一代女俠
範雪朋生性好強,在接受了飾演十三妹的角色後,決心為演好這一角色付出全部心血。她首先私人租來一匹騾子,天天抽暇到上海江灣路上練習騎技,風雨無阻。為練好武功,又跟一位武術師傅學會使用單刀雙劍,這才投入拍攝工作。為了追求與其他演員演出逼真生動,她自己要求十分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