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如的拒絕別人
如何自如的拒絕別人
如何自如的拒絕別人
1、首先學會拒絕自己。
這面臨一個心理悖論,即個體對“拒絕”既仇視又嚮往的矛盾心理。人對某事懷揣矛盾,是難以擱平事情。假如説“拒絕別人”的結果一定是得罪人,不能讓你“拒絕了”和沒得罪人的願望兩全,試想想,你能做選擇嗎?又會選擇實現哪一個願望?如果要拒絕別人,就意味着接受“得罪人”。當然,這跟不能拒絕別人一樣難!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之人的心理悖論。
理論上,能做到自如地拒絕別人,也等於能接受得罪人或不怕得罪人,但還是有個時序問題,首先要不怕得罪人,才能做到自如地拒絕別人。因為不能拒絕的背後,存在若得罪人而遭孤立疏遠(關係喪失)的懼怕。
怎樣才能不怕得罪人呢?從前面分析來看,需要處理自己的情結,即學習放棄依賴別人的好評價,克服別人或許不接納我的分離焦慮。這可以從“你拒絕自己”做起:
——拒絕你要求自己的嚴格。如果你存在必須守時、整潔、完整、早睡早起之類的嚴格;
——拒絕你對自己的講究。如果你存在社交時,一定要講究穿着得體、説話温和、舉止謙卑;做事前,講究三思而後行之類;
——拒絕你對自己的某些要求。如:寧可我欠別人不能別人欠我(學會平等地欠對方);隱忍對別人的不滿(學習情緒外釋放,直接或間接表達自己真實的憤懣感覺);取悦別人(減少、打住在交流中的讚美詞);做事要主動、給人留下好印象之類。
2、學會允許自己。
怕説“不”的人,是接受了別人和自己“不許你”太多的人。如果要能自如地説“不”,不妨先放棄對自己的許多“不許”,然後對自己多一些“允許”甚至“放縱”:
允許或放縱自己“壞”,比如説話粗俗一點,允許自己多提反對意見,可以教訓或指責別人,可以讓家裏亂一點,允許自己偶爾失約、違約,允許自己動怒、發火,做事前可以拖沓和被動一點,允許自己“先為己而後為人”,允許自己反擊別人……
3、掌握説“不”的技巧。
比如可以委婉地拒絕:“如果我有時間的話…會…”;可以温和地拒絕:“不好意思,這次不行呵…”;可以巧妙地拒絕:“我也正愁着呢…”“我試試看××朋友能否幫你?”;可以直接地拒絕:“不行的,我沒有時間”等等。
4、認同不會拒絕。
如果拒絕別人難於不會拒絕,可以接受“討好”行為,也即是認同自己的不會拒絕。
一個人不可能什麼都會,總有他不會的方面。接受自己的不會,不強求自己做不會的,這叫不為難自己或放過自己。況且不拒絕別人也有它的好處啊,如前面談到,能滿足你潛意識心理需要、避免你怕被否認等焦慮,還可以換回別人對你的感激,當你敢於向別人求助時,那些被你幫助過的人,多半是不會拒絕你的。世上畢竟好人多,懂感恩的人也不少哦。
要不受被拒敏感的困擾,能夠自如地拒絕和提出要求,最根本的還要從改善和培養個性做起。被拒敏感,是一個人缺乏自主性、自我概念弱、自卑等個性因素的存在,才使人在人際交往中需要反擊性迴應時,顯得沒底氣沒自信的緊張反應。因此,練就開放性個性,才意味着解放自己、獲得人際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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