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阎王吗 包拯死后真的当了阎王吗?
包拯是阎王吗,相信只要是看过包拯相关的影视剧的人都知道,在影视剧中把包拯描述的非常神,说包拯不仅可以审人,也可以审鬼,还说包拯死后当了阎王,但这不管是真是假,也充分说明了包拯是一个清官。
阎罗王
在中国早期的民间传说里,阎罗王有着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一贯惩恶扬善的包拯死后就成为了十殿阎罗中排名第五位的阎罗王。凡人在死后,会先到地狱接受阎罗王即包拯的审判,如若其着实有罪,则会在地狱接受惩罚,但如若其是被人陷害或者生前乐善好施,则会被送回到人间。
在古代的印度,阎罗王的传说要追溯到公元前,有一位上神栖身在天界的一方乐土,凡人死后都要前去拜见那位上神,该上神有两条犬,两条犬若是在凡间发现有将死之人,便会把那些人的魂魄引到该上神那里,最早的阎罗王就是由此而来。这与之后流传的黑白无常也有一定的关系。在佛教中阎罗王专门负责管理阴间的鬼神,并根据凡人在生前是否行善做出判断并加以奖惩。
民间流传的阎罗王与古代印度、佛教中阎罗王的传说都有所不同,除了之前提到的包拯之外,还有几个人也被认为是阎罗王及阎王的人选,其中有隋朝初期的韩擒虎,北宋的寇准和范仲淹。阎罗王这一传说在中国的古代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虽然阎罗王在十殿阎罗中排第五位,但实际上他的地位比较高,实力也比较强,所以他才应该是十殿阎罗之首。
阎罗王在老百姓心中还有一层含义,即表达了平民百姓对当时朝廷中的那些贪官的不满以及对国泰民安、安居乐业、美好生活的憧憬。
十殿阎罗
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十殿阎罗指的是中国的佛教传说的主要负责管理地狱的十个阎王。传说凡人在死后都要先去阴间,接受十殿阎罗的审判。生前一身正气,乐善好施的人,死后可以上天堂,享受荣华富贵;反之生前与人为恶,作恶多端的人就要下地狱,尝尽痛苦和折磨。这个传说从唐朝末期开始,再后来道教也沿袭了这个传说。
印度对十殿阎罗的传说中,每逢七月三十印度的地藏王菩萨寿辰时,许多鬼怪都前去祝寿,此时,菩萨便会大发慈悲赦免或者减免那些鬼怪的所犯的罪行,可是行善的人少,作恶的人多,所以阴间制定的刑罚很残忍。凡人在人世间时,若从小就心怀善心,死后则会被引到善道上;功过相抵的,在死后可以免除入到三途受苦;行善少、作恶多的人,死后会先到地狱受苦,然后会让其再次轮回到人世间,试探他的心性,若知错就改,变得乐善好施死后让其升天;反之若还是不知悔改,则打入地狱,成为厉鬼。
菩萨慧眼观中阐述的十殿阎罗是说,菩萨会看着世间的人和事,若有人做过恶事,但能够对菩萨尽善心,再出生的时候,下定决心忏悔,改过自新,从此不再犯错,或是竭尽全力做好一件善事,死之后到了地狱,可以免受一重苦难。若有人为人臣子但不忠心,为人子女却不孝顺,会横死;若有人用阴谋诡计谋害好人,会遭雷劈致死。把人世间凡人所犯过的错逐一立项,记载到地狱对应着应该受什么样的刑罚。在八月九年级的时候,由十殿阎罗将记录呈到天上。
日审人,夜审鬼
包拯申张正义,天下闻名。不仅蒙受冤屈的人找包拯申冤,连蒙受冤屈的鬼也找包拯申冤。包拯日能审阳,夜能断阴。可以招冤魂,下阴曹。
在《探阴山》的故事里,包拯下到阴曹地府审案,还斩杀了徇私枉法的地府判官。
死后成阎王
包拯死后,成为十殿阎王中的第五殿阎罗王。
《宋史·包拯传》记载: 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师为之语曰:
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是说,走后门是行不通的,因为有像阎罗王一样铁面无私的包老。后来经过不断流传演化,包拯变成了阎罗王。
古人相信“阳世之冤,阴司必报”。这个传说之所以大行于世,是为了告诫那些贪官污吏和恶人们,不要为非作歹,包公可是在阴间等着你,你死后会有恶报的。
-
揭秘大太监魏忠贤为什么敢称九千岁?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一个太监竟然胆敢自封为九千岁——这就是在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明朝大宦官魏忠贤。那么,魏忠贤为何如此胆大包天呢?公元1620年,宋神宗驾崩,太子朱常洛即位,是为光宗,朱由校被立为太子,光宗继位后不到一个月,便又驾崩,于是太子朱由...
-
魏冉有儿子吗有妻子吗 魏冉最后又是怎么死的
“闻秦之有太后、穰侯、泾阳、华阳、高陵,不闻其有王。夫擅国之谓王,能专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今太后擅行不顾,穰侯出使不报,泾阳、华阳击断无讳,高陵进退不请。四贵备而国不危者,未之有也。为此四贵者下,下乃所谓无王已。”范雎的一番评论,切中利害,作为四贵之...
-
左宗棠的妻子后代都是谁?左宗棠的著作有哪些
说起来,左宗棠和周诒端的婚事,还带着一点传奇色彩。据传左宗棠降世不久,其祖母请来当地著名的算命先生为其批命,算命先生道:此儿乃天上“牵牛星”“投胎下凡”,“日后定合才女美妻”,“不受父荫,不得母爱”,“须离乡成家,入赘他乡”。“只要夫妻配合得宜,卧龙出山,光宗耀祖...
-
唐代贵族乱伦却要平民女性为男子守节殉夫
李渊时代虞世南应昭为秦王李世民府监写《列女传》以装饰屏风。李世民登基后即在《即位大赦诏》中明确表示:“节义之夫,贞顺之妇,州府列上,旌表门闾。”唐朝立国之初,就要求地方官员每年都要将贞女烈妇的事迹上报。这种政府性的积极提倡与奖励贞女节妇的举动,无疑潜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