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期的特殊法律制度
如果可以由我选去哪个朝代当官,我想来想去,还是选魏晋南北朝。按理说,宋朝是最好的,宋朝最优待文官,但是,在宋朝不能犯事。状元郎陈世美当上了皇帝的乘龙快婿,包公说铡了也就铡了;一代文才苏轼,投放到牢房里弄得死去活来;还有如“夕贬潮阳路八千”的事情,简直像炒一碟小菜。其他朝代看来也不错,但是,屁股常常挨板子,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可不是好玩的。魏晋南北朝当然也不是很完美,比如战乱时期多于安稳日子,但是当官还是蛮好的,再战乱,当官的首先还是有保障的。单就官员犯事后得到的处分,你就会真切地感觉到:这时期皇恩浩荡啊。
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的幸福感定义:没有广大群众的穷苦就不能体现少数精英的幸福。在魏晋南北朝,恰如斯言啊。在这时节,王法对下里巴人犯罪是实行“零容忍”的,其立案标准可不是2000元,而是两把稻草的。南朝齐孔秀之当吴县县长,县里有个10岁顽童偷割了邻居田里的一把稻谷,吴县长特别“震怒”,是可忍孰不可忍!立刻签单拿人,有人劝曰:懵懂小儿,当以宽大为怀啊!王县长就训了此人一顿:“十岁便能为盗,长大何所不为?”“咔嚓”,把这“小蟊贼”给杀了;北魏李洪之当秦、益两州刺史,到任即宣布一条“禁令”:凡带刀行者与抢劫同罪。行人带刀就是起了杀心,起了杀心就该杀头,“咔嚓”,“咔嚓”,“咔嚓”,一杀就是三四百,据说这里“治安状况”特别好了,从此“路不拾遗,郡无劫盗”。“零容忍”还真是“成效显著”。
有对比度才有幸福感。在魏晋南北朝,当上了官,那么就从此进入了“自由王国”,只要你守住了“不反皇帝”的底线,那么,你爱干什么你就可以干什么。“违纪”的事情干了,一点事也没有,“犯法”的事情干了呢,也没什么事情。即使犯了前朝与后代规定的“死罪”,只要你能够坚持“绝食三天”,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有好处全得,有坏事全无,这样当官的“好”时代,哪里有?
譬如吧,暴政的秦始皇发明了“连坐”法,一人犯事,不但全家遭殃,而且全村也得遭殃的。这个连坐法的条文里,没有规定村里的世族该连坐,也没有规定不该连坐。在往朝,那都是“有福不同享,有罪即同当”的,到了这时期,世族长期都是超然于法律之外,不在其律之中。据说这个问题曾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刘宋朝“高层”因此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与研究”,最后的结论是:世族犯事,庶民必须连坐,而庶民犯法,世族可以不连坐。如犯罪非常严重,那么士大夫可以让奴婢去顶。奴婢大都是士大夫的通房丫头,应该说是他们的“副职夫人”。犯了事情,一把手超然,让二把手三把手把责任担当起来,以示负责,表明了“以法治国”的姿态。
-
孙悟空、杨戬、牛魔王七十二变 这三人谁最强?
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路人皆知,其中学会“七十二变”法术的齐天大圣美猴王孙悟空,乃斜月三星洞菩提祖师得意门生,法力高强,武艺超群。面对十万天兵毫无惧色,什么巨灵神、李靖、哪吒三太子,洒洒水啦,就连二郎显圣真君孙悟空也不放在眼里。后来一个大意被金刚镯打中...
-
唐代“虎妈”打军官儿子屁股解军队哗变危机
《新唐书·李景让传》称李景让母亲郑氏“性严明。(李)景让宦达,发已斑白,小有过,不免捶楚。”唐武宗会昌六年,李景让已经担任御史大夫、西川节度使,本传称“德望议论,一世所宗”,可即便如此,李景让还不免被母亲打屁股,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他的弟弟科场屡屡失利。弟弟李景...
-
李太后与人通奸陵墓却出土了国宝登上外国邮票
李太后,淫妇。她不是哪个皇帝的母亲,而是汉初封国梁国孝王刘武的老婆,梁共王刘买的妈,梁平王刘襄的奶奶。到了刘襄做梁王的第十四年,他老婆任王后,跟奶奶李太后,扛上了。任王后看中了梁国的传国之宝罍樽。虽然是传国之宝,若论价格嘛,也就值千金而已。不过,既为宝贝,价格就...
-
诸葛亮选错姜维为接班人 是一生中最错误的计谋
在三国鼎立之时,后期的蜀国风雨飘摇,丞相诸葛亮为国事鞠躬尽瘁,终于还是抱憾而终,于是将重担托付给了一干重臣,而姜维就是其中一个。谁料其他几个重臣相继离世后,大权落在了姜维身上,最后因为姜维犯的错误,蜀国灭亡了。有人说姜维是误国的罪人,还有人说诸葛亮这个接班人...